成都日报消息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进一步优化民办普通中小学校招生政策,对今年民办校的招生进行了“两优化”“三支持”。
“两优化”,一是优化招生计划设置。市教育局指导并支持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民办学校总体情况调控招生计划,支持办学质量好、市民认可度高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只增不减”。二是优化民办学校空余计划录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后如有空余计划(含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或因家长放弃已有民办学位尚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各区(市)县 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空余计划录取。空余计划录取的学生与第一次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学校空余计划录取须持续坚持“三不”要求,即不超计划录取、不超标准收费、不掐尖招生。
成都支持扩大享受校内指标到校生政策的民办学校范围。原有享受校内指标到校生政策的民办学校可继续享受该政策;并支持因分类登记造成初中和高中分离的民办学校、在同一宗土地由同一举办者举办的初中和高中分离的民办学校,均可享受校内指标到校生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内愿升尽升。
此外,成都支持民办普高投放区域内指标到校生。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高可向本区(市)县内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投放区域指标,具体办法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公办学校制定。同时,支持同一举办者举办的民办普高可在成都市域的集团内其他初中学校招收跨校直升生。民办教育集团负责统筹协调集团内跨校直升学校对象及名额,制定学生跨校直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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